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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11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对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该项目的建设将解决公司现有FCC催化剂(新剂)产能饱和问题,利于企业在稳步提升国内现有市场占有率的同时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助力实现“打造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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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中国管理咨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管理咨询协...
关于召开2020年全国企业管...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国...
各委员单位,各有关管理咨询与培训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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